受委托,我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3點在安徽樅信拍賣有限公司拍賣廳對下列標的進行公開拍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拍租標的(現狀拍租):樅陽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車車身廣告位經營權。參考價:50萬元/年,保證金:5萬元。
(1)車身廣告位含車身外非玻璃區域,車廂內座椅、拉手。
(2)目前公交運營覆蓋縣城區及鄉鎮村,在營公交線路50余條,在營公交車輛200余臺(其中:6米車型40臺,其余為8米及以上車型)。
2.拍租年限:暫定一年,合同期滿后如雙方均無異議,可再續簽一年。
3.展示時間、地點:自公告發布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5時止;標的物所在地。(競租人自行現場勘查,了解本標的的現狀,安全責任自行承擔 )
4.報名截止時間、地點:
(1)報名截止(保證金到賬)時間:2025年5月15日下午5時止。
(2)報名地點:安徽樅信拍賣有限公司(縣政府斜對面)。
5.保證金賬戶:
賬戶名:安徽樅信拍賣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銀行樅陽支行
賬 號: 1857 6951 1114
6.競租人資格要求:(1)競租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工商部門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且經營范圍中須含有廣告發布的相關經營范圍。
(2)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稅收違法當事人、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7.注意事項:本公司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展示標的,并同步在安徽省拍賣協會網、樅陽二三事網發布拍租公告。請意向競租人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5時前將競租保證金繳入指定賬戶(以實際到賬為準)。憑繳款憑證、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公章,到安徽樅信拍賣有限公司辦理報名手續,逾期不予辦理。競租不成保證金在拍租會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不計息),具體事項詳見拍租文件。
8.聯系電話:安徽樅信拍賣有限公司:0562-2976966
安徽樅信拍賣有限公司
樅陽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車車身廣告位經營權拍租須知
1.有關事項:本次拍租標的物以現狀為準,競租人應事先仔細了解、查看標的物,充分了解標的物狀況,并有權向委托人及拍賣人就有關事項詳細咨詢。競租人一經應價,即視為已認可標的物現狀,如因情況不清造成后果責任自負,委托人和拍賣人對標的物不承擔瑕疵、品質擔保責任。競租人請仔細閱讀本場拍租會的《拍租須知》,了解其中的各項條款和要求,為自己的競租行為負責。
2.拍租標的(現狀拍租):樅陽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車車身廣告位經營權(起止日以雙方簽訂的協議為準),車身廣告位含車身外非玻璃區域,車廂內座椅、拉手。目前公交運營覆蓋縣城區及鄉鎮村,在營公交線路50余條,在營公交車輛200余臺(其中:6米車型40臺,其余為8米及以上車型)。競租人自行現場勘察,了解車體尺寸、廣告位的位置、載體、覆蓋面等詳細情況,安全責任自行承擔。
3.拍租期限:暫定一年,合同期滿后如雙方均無異議,可再續簽一年 。
4.拍租時間:2025年5月16日下午3點。
5.拍租地址:安徽樅信拍賣有限公司拍賣廳。
6.競租號牌:2025年5月16日下午2:40分,競租人在拍租會場憑《報名資料》和身份證領取競拍號牌。競拍號牌為拍租會競價的唯一憑證,領號牌者與登記人身份須相符,且要妥善保管,不得轉、借,否則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7.拍租方式:本次拍租會拍租方式為有底價的增價式拍租,即先由拍賣師報出起拍價,首次舉牌的競租人即以起拍價應價,第二次舉牌競租人即表示按照一個加價幅度加價。競租人也可跳叫,即超過一個加價幅度叫價。如有兩個競租人同時應價,則由拍賣師現場確認競價者。拍賣師在拍租前應當宣布起拍價格、競價階梯,并有權臨時調整競價階梯。最高競價者拍賣師落槌以示成交,競租人即成為該標的的承租人,承租人與拍賣人現場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和《拍租會筆錄》。
8.承租人自覺接受委托人的監督管理,積極配合樅陽縣委、縣政府發布公益廣告,且發布的公益廣告畫面面積占比不得低于全年的30%,且重大公益活動需要發布時,必須無條件予以保障。承租人自行承擔廣告制作、安裝、發布(包括公益廣告)等所有風險及費用。
9.承租人負責廣告畫面維護和日常管理,并自行承擔費用。保證廣告畫面美觀、完整亮麗,若有損壞,應在接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維護。在維護、管理等過程中一切安全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10.廣告設置應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相關規定,畫面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尺寸、規格、位置和要求進行設計、粘貼和制作。如今后政府主管部門或政府機構有相關新規定出臺,承租人應以新規定為準。
11.承租人每次發布廣告前需將廣告文案報委托人,批準同意后方可實施。廣告版面要求圖案清新、美觀,內容健康,制作精良。廣告應當與市容環境相協調,不得使用有礙市容觀瞻和行車安全的顏色作為底色;廣告的設置不得遮擋車窗和上下車門;粘貼時若覆蓋大標車輛號碼,要重新標記;不得改變車輛的基本技術參數。
12.承租人須于合同簽訂之日向委托人支付履約保證金伍萬元整,專項用于承租人的履約擔保。如承租人無違約行為,合同期滿或中途依法解除時,委托人應在合同期滿或解除后1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如承租人有違約行為,委托人在扣除承租人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應付款后,余額退還給承租人,不計息。
13.合同期內,承租人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租、抵押車身廣告位。如擅自交由第三方進行車身廣告經營、發布的,或抵押車身廣告位的,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立即收回出租的車身廣告位,承租人所交租金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具體詳見《樅陽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車車身廣告位出租合同(樣本)》。
14.支付款:拍租成交后,租金每半年度支付一次,第一個半年度的租金承租人應于成交后的五個工作日內付清。后半年度租金承租人須在上個半年度結束前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完畢。并另行支付傭金及評估費用共計壹萬元整。
15.簽訂合同:承租人在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各款項后三日內,憑《拍賣成交確認書》、租金繳款憑證與委托人簽訂《樅陽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車車身廣告位出租合同》,合同簽訂后,委托人按標的現狀移交,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按照合同條款履行,并各自承擔法律責任。
16.保證金退還:承租人按規定付清各款項后,憑蓋章生效的《樅陽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車車身廣告位出租合同》辦理競租保證金退還手續(不計息)。
17.違約責任:如承租人在拍租會成交后拒絕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或未按本拍租須知規定時間支付成交價款、傭金及履約保證金,未簽訂《樅陽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車車身廣告位出租合同》的,均構成違約,競租保證金自動轉為違約金,不予返還;同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九條 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拍賣標的的價款,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由拍賣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
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18.糾紛:因拍租糾紛引起的訴訟由出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競買人已認真、仔細閱讀了本場拍賣會的《拍賣須知》和《樅陽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車車身廣告位出租合同(樣本)》,對其意思表示已清楚明白。同意接受標的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對自己的競買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安徽樅信拍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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